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3735

3735.“衣服穿”

3735.“衣服穿”表示与神性真理结合。这从“衣服”和“穿”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服”是指真理(1073, 2576节),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主;“穿”是指将它变成自己的并与它结合。圣言内义的性质从这些和其它一切细节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当字义论述食物和衣服,而且当它在历史叙事中来论述时,如此处“神若给我食物吃,衣服穿”,那时与人同在的天使根本不会想到食物,而是想到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则想到主的神性良善。他们也不会想到衣服,而是想到真理,在至高意义上则想到主的神性真理。对他们来说,在字义中所发现的那种事物只是用来思想天上和神性事物的物体代表,因为这些事物是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的器皿。
因此,当一个人处于神圣状态,并想到食物,如圣餐中的饼,或主祷文中的“日用饮食”时,这个人关于食物的思维就作为用来思想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物体代表而为与他同在的天使提供服务。天使根本不捡取人对食物的任何思维,而是思想良善以取代之,因为这是两者(即食物与良善)之间的对应。当一个人处于神圣状态,并思想衣服时,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天使思想真理。圣言中的其它一切事物都是如此。天与地通过圣言结合的性质由此变得清楚明了;也就是说,这种结合是这样:当一个人以神圣的方式阅读圣言时,他就通过这种对应与天堂,并经由天堂与主紧密结合,即便这个人只想到圣言中那些以字义来阐述的事物。那时,他所感受到的神圣本身就来自诸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属天和属灵的思维和情感的流注。
为让这种流注可以存在,并且人可以从该流注与主结合,主就设立了圣餐;描述圣餐的经文明确说明,主就是饼和酒。因为主的身体表示祂的神性之爱,以及人里面诸如存在于属天天使里面的那种相爱;而“血”同样表示祂的神性之爱,以及人里面的相爱,不过是诸如存在于属灵天使里面的那种。由此明显可知圣言的每一个字词里面有多少神性,尽管世人对神性是什么,它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没有任何概念。然而,那些在世上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死后就进入对所有这些事物的认知和感知,因为那时,他们脱去地上和世俗的事物,披上天上的事物,并像天使那样拥有属天和属灵的观念。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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